爱他第一秒(沈凝漪傅霁琛)推荐给大家:我喜欢这两个主角,认可并赞同他们的人生观。人生不需要太多的感叹,只要是读过的人,都懂。 因为爱情让我动容,更因为书中溢出的满满的让我温暖的东西。 因为爱情不是推让,爱情不是顺其自然,爱情就是需要强硬,这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
老公的白月光被杀了。
我从医院里醒来的时候,他正憔悴地守在我床前。
「是你找的人,对不对?」
他痛苦的表情让我觉得好笑,我扯动嘴角的疮疤。
「是她咎由自取。」
从此以后,我就在傅霁琛的心里判了死刑。
一
我人生的缺憾,始于我的父亲。
他与我的母亲相逢于微末,睡过地下室,啃过糠咽菜,但等他步步攀升,终于成为政界大佬时,我母亲已积郁而亡多年。
他奔忙于事业,更迭着女人,对幼年丧母的我疏于管教,又格外纵容。
我从小就意识到,只有足够骄纵任性,才能博得他更多的关注,或者爱。
依仗父亲在市里的影响力,我人生的前十七年每一个阶段都有家境相仿、应和自己的「朋友」,足以让我风风火火的走街窜巷、对别人颐指气使。
我亲耳听见过别人的议论,「二代都扎堆张狂」。
但若涉及傅氏集团的太子爷傅霁琛,旁人的评价便转了风向,「到底出身好,有家教」。
我活了多少岁,就认识了傅霁琛多少年,因为我们的父辈就已是挚交。他年长我五岁,参与了我人生诸多重要的时刻。
傅霁琛在只认识阿拉伯数字的年纪为刚出世的我取名「01」,于是我成为了沈凝漪;我因为没有母亲被同龄孩子嘲笑,是他撸起袖子为我大打出手;我因为初潮惊恐万状,是他红着脸给我买来人生的第一包卫生巾。
我爱上他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们并非情侣,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终将在一起。我自己亦深以为然,我参与他的人生长达十七年,他理应也爱我。
但是我在十七岁时失去了傅霁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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