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_此书可谓开创了一个社会都市类小说的巅峰作品,构思新颖,条理清晰,行云流水,人物耿云沐青性格刻画极其丰满。
《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是最近非常火的一本小说,主人公叫徐伟民,于秀秀,小说内容精彩丰富,情节跌宕起伏,非常的精彩,下面给大家带来这本小说的精彩内容:...
最具实力派作家“冬萌”又一新作《重生七零:糙汉之妻不可欺》,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于秀秀徐伟民,小说简介:(年代+双重生+糙汉+宠妻+女撩男+生活日常) 于秀秀从小爹不疼娘不爱,跟着奶奶长到二十岁,才知道自己生下来就抱错了。 亲生父母在农村,嫌弃于秀秀是个累赘,二十块钱就把她嫁给了村里的庄稼汉,而那庄稼汉本该是堂姐去嫁的。 前世于秀秀宁折不弯,对庄稼汉极尽嫌弃,想尽办法回城里去,终于把自己作死在了回城路上。 重生后于秀秀才知道,庄稼汉有庄稼汉的质朴柔情。 一边,她把糙汉撩的脸红心跳,另一边她虐渣男,打脸极品渣亲戚,让前世对不起她的人付出代价。 和徐伟民没羞没躁地过了一辈子,于秀秀才知道,她也是徐伟民一生的救赎。
于秀秀贴着徐伟民的后背,慢慢蹲了下来,尽力躲在他身后。
她浑身的气血都在翻涌,差点要蹲不稳,要翻身倒下去。
隔了这么远,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河对岸那两个人,就是前世欺辱她,折磨她,最后把她逼入绝境的混蛋。
徐伟民感觉到于秀秀的异样,抬起头往对岸看时,那两个人已经从大路拐到了旁边的人家,没了身影。
“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徐伟民忙转过身看蹲在地上的于秀秀,该不会是刚刚吃了个凉萝卜,此刻胃不舒服了吧。
“没事,我就是有点冷。”于秀秀说话时,双臂紧紧抱着自己,牙齿间都在打颤。
徐伟民赶紧把青菜萝卜都收起来,放进篮子里,站起身,伸手想去扶于秀秀,最后还是收回了手,拎起了篮子。
“那我们现在就回去吧,太阳也快下山了。”
于秀秀慢慢站起身,她感觉胃里翻江倒海,捂着嘴巴干呕了一声,站也站不稳。
这下徐伟民想都没想,一下子把篮子扔掉,双手扶住了于秀秀。
“是不是刚刚吃萝卜的时候灌了凉风?都怪我,这大冷天的,不该给你吃生萝卜。”
于秀秀腰肢软软的,依偎在徐伟民的怀里,她像冬天里快要冻死的人,终于遇到了温暖的火堆,紧紧贴着徐伟民。
“我没事了,小寒哥哥,咱们赶紧回家吧。”
关于她重生的事,她没法跟别人说。
她也没办法跟徐伟民说,她看到前世欺负自己的人,看到害徐伟民蹲了半辈子监狱的人。
她只想赶紧回家,回到她跟徐伟民的小窝,在那里,她才能觉得安心。
回到家后,徐伟民把青菜一棵棵晾在绳子上,于秀秀要帮忙,他不让。
徐伟民收衣服,于秀秀要帮忙,他不让,说是没晒干的衣服重的很,还很潮,别过了湿气。
徐伟民烧火做饭,于秀秀要帮忙,他也不让,说火柴没几根了,禁不住她糟蹋。
徐伟民走到哪,于秀秀跟到哪。
吃晚饭的时候,徐伟民想了又想,终于开口。
“那个,家里的事情,我来做就行,你刚来村里,做不惯的。”
“做不惯可以学嘛,我以前在学校,学习可是很好的,考试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
于秀秀用筷子戳着一块萝卜,很自然地说。
确实从小学一直到高中毕业,她成绩都不错,奶奶很为她自豪,家里的事也不用插手。
本来都已经安排了工作,奈何突然间就天翻地覆,回了农村。
“那你接着学习,接着看书,赶明儿我去县里,给你买几本书回来。”
徐伟民把筷子放下,家里的事,他一个人干就可以,于秀秀能帮的忙有限,甚至有时候还是帮倒忙。
“我看书学习,也不耽误我做点家务,现在提倡,要劳逸结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于秀秀知道徐伟民心疼自己,可她也不能心安理得天天吃闲饭,前世是琢磨着往城里跑,也没心思干活。现在不用琢磨了,她想跟徐伟民把日子过好,她总得找点事情做。
“秀秀,我知道你想回城里,等明年开春,我送你回去。”
这是徐伟民第一次这样叫于秀秀,这两个字就像圆润的珍珠,在他心里打磨过许多次,如今叫出口,让他心里粗粝的砂石一下子化了粉碎。
“家里这些事情不用你做,你也不需要讨好我,就做你自己喜欢的事就行了。”
他想不通自己之前为什么非要拘着于秀秀,他是很喜欢她,可他喜欢的是鲜活的灵动的,对他眉眼弯弯莞尔一笑的她,不是冷冰冰的臭石头。
“我是想回城里去,可是……”于秀秀在想,是不是自己转变太大了,一下子让徐伟民接受不了,所以他态度改变了。
早知道她服个软,说几句软话,朝他笑一笑,就能让他心甘情愿送自己回城,那前世她那么宁折不屈,刚硬要强,岂不是都用错了地方。
“嗯,你放心,我说话算话,等明年春天天气暖和了,就送你回去。”
徐伟民不等她话说完,就收起碗筷,往厨房去了。
他心里一直明白,于秀秀是想回城里的,以前偷偷往城里跑,如今知道跑不出去,就变着花样讨好自己。
于秀秀生在城里,她不属于农村,徐伟民不忍心她白嫩的小脸被太阳晒黑,也不愿意看着她在农村消磨生命。
大丈夫何患无妻,没必要强迫一个不愿意的女人。
于秀秀看着徐伟民的背影,有点发懵。
这男人,真是吃软不吃硬啊。
她只不过嘴甜一点,态度好一点,徐伟民就心甘情愿送她回城了。
还真是好哄。
既然这么好哄,那就哄着吧。
她这小寒哥哥,长得不赖,看着顺眼,身材也好,宽肩细腰,两条大长腿,干起活来利索又漂亮。
更重要的是,他对自己好啊,就差捧在手心上了。
这样的好男人,于秀秀前世没早点认清,等她终于想通,要跟他好好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却被可怕的人言逼得活不下去。
再想起徐伟民一被逗就发红的耳朵,这男人,真是纯情的可爱。
让人忍不住想要逗他。
于秀秀知道,明年就会放开高考,以她的成绩,复习复习,考上大学,是没问题的。
她肯定不会一直留在农村,但她肯定会带着徐伟民一起走出农村。
“小寒哥哥,晚上你和我一起泡泡脚吧,天冷了,泡脚对身体好的。”
于秀秀又跑去厨房,凑到徐伟民身边,故意在他耳朵边上说话。
“哐当”,徐伟民手里的碗没拿稳,掉进了洗碗池里。
这个于秀秀,她是不是不知道自己是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啊。
“我说了我出汗臭脚,就不跟你一起洗了。”徐伟民捡起碗,继续洗着。
“没事啊,我又不嫌弃你。”于秀秀盯着徐伟民的眼睛看,她看到了徐伟民眼神里的闪躲。
真是个不经撩的人。
“不,不了,我,我还要补衣服,那个衣服上破了个洞,我得给缝上。”
徐伟民被于秀秀盯得心里发虚,嘴里的话也结结巴巴,随便找了个借口。
“那你可以一边泡脚一边补衣服,我坐旁边还能跟着学学。”于秀秀不依不饶,她看到徐伟民的耳朵根子,慢慢爬上了红晕。
“家里那个洗脚盆太小了,我脚大,放不下两个人的脚的。”徐伟民端着碗,走向碗柜,躲避着于秀秀的目光。
“哦,那我先去洗脚了。”
于秀秀拎着水瓶走了,见此计不成,心里又在盘算着另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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