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吃货穿大秦始皇拜我做仙师》这本小说写的很好,超喜欢这种风格的文笔,作品隐意很深,需仔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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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莽秦岭,巍巍终南,山势雄奇,蜿蜒迤逦,如巨龙俯卧中原,将神州一分为二,遂分南北。
秦王政二十六年,大将王贲率军剪灭齐国,俘齐王建,至此六国归一,唯秦独尊。
是年,秦王政于咸阳登基,称始皇帝。
帝国初创,百废待兴。
始皇帝知分封之弊,遂取李斯之策,废分封、置郡县,以法家之术严苛律令,迁六国王孙贵族于咸阳,缴天下之兵,铸金人十二,徙百万降卒修筑长城,遣数十万刑徒修筑陵寝,役天下百姓修建连通全国的驰道和栈道,并在渭河两岸广修宫殿,宫城相连,复压百里……
始皇之威,震慑华夏,秦兵之胜,无人敢捋其须。
天下始定,始皇帝为求长生不老,招募天下神仙方道,求取仙草灵药。
一时间,无数方士熙熙攘攘尽皆投咸阳而来,开坛讲道,蛊惑帝心,神仙之说甚嚣尘上,民间方士地位水涨船高,百家门徒惶惶惊叹,大秦独重法术,报国无门之下只能逃离咸阳,隐居乡野,另有真正的方外隐士,居于终南山中,渔樵耕读,怡然自得。
……
终南山,故道东南。
在叠叠群山环抱之中,有一处略显宽敞的河谷,山民临河而居,附近有山唤作白云岭,因此这个地方就叫白云乡。
白云乡不大,拢共只有百十来户人家,本是穷乡僻壤之地,因此全都是破破烂烂的茅草房舍。
条件好点儿的用竹木篱笆围个小院,以防豺狼虎豹和山彘野兽,条件差的,只有一间窝棚,一家人寄身其中,衣不蔽体。
白云岭半山腰的悬崖之下,有一座天然石窟,有清泉自洞中流出,化作一瀑飞泉垂落,飞溅的水雾弥漫山腰,似有飞龙吞云吐雾,隐隐发出虎啸龙吟之声,因此当地乡民将此洞唤作白龙洞。
白龙洞四周,有苍松古柏生长于悬崖峭壁之上,西侧一片稍显平坦之处,依山傍石用竹木搭建了几间小房子,看起来简陋但却能遮风挡雨。
站在此处,视野开阔,刚好可以一览山下风光,山风轻拂,云雾聚散,真若仙家福地一般。
一个十五六岁少年,身穿破旧的麻布衣服,脚下一双破破烂烂的芒鞋,乱糟糟的头发挽成一个道髻用一根树枝胡乱插在头上,此时正坐在悬崖边的山石之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一望无际的莽莽群山和山崖下那一条蜿蜒流淌的河流,嘴巴一直在不停的嘀咕着什么。
“师弟,你又在念叨什么?”
一个麻杆一样的黑脸汉子扛着一捆干柴沿着后山小路走过来,噗通一声将干柴丢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在柴堆上用衣襟扇着风笑着问。
“师兄,你说师尊为什么要选这个破地方住,去关中不好么?要不去汉中也好啊!”
黑脸汉子笑着摇摇头说:“师尊说外面太乱,不适合修行。”
“师尊也是闲的,我就不相信他能修成神仙腾云驾雾!”
“你又在瞎说八道了,小心师尊听见了揍你!”黑脸汉子苦笑。
“爱揍就揍呗,还有,师尊为嘛不收几个女弟子,这荒山野岭的,连个小师妹都没有,这日子没法过了!”
“你……”黑脸汉子气结,站起来整理柴禾。
少年似乎也自觉没趣,双手托着下巴继续呆呆的看风景。
“山翁可在?”
突然狭窄的山路上一个戴着草帽的年轻人匆匆而来,隔老远就在大声询问。
“师父上山采药去了,何事?”黑脸汉子赶紧站起来问。
“大石被花豹爪伤了,快请山翁帮忙去看看,晚了怕是救不过来了!”年轻人气喘吁吁的说。
“我去找师尊!”黑脸汉子一听拿上柴刀就准备出发。
少年从石头上跳下来说:“大师兄,等你找到师尊,怕是黄花菜都凉了!”
“那怎么办?”黑脸汉子焦急的说。
“拿上一些止血的药,我们跟着去看看吧!”
“对对,小师兄说的对,现在去找山翁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二位快跟我去看看,或许还能救上一救!”年轻人赶紧点头。
黑脸汉子苦着脸摇头,但少年却也不理他,跟着青年就往山下走去,黑脸汉子没办法,赶紧进山洞寻了一些药物之后跟了上来。
顺着弯曲狭窄的小路往下走了上百米,转过一个弯,入眼就是许多破旧茅草屋散落还算平坦的河岸边,沿河还有一些农田,里面的粟稻长势正值茂盛。
不过看起来还行,实则这些庄稼产量极低,一亩田最多也就能收获百十来斤,而且夏天一涨水,大部分都会淹掉,因此在这种种田方法完全就和闹着玩似的。
少年也没心情看风景和指导农业生产。
他眼下一直还处于一种半迷糊状态,自己怎么就一不小心穿越到秦朝来了呢。
穿越就穿越吧,穿在大城市或者稍微繁华富庶点儿的地方也好啊,竟然穿越在一个无名无姓的少年身上,而且还是在这样一鸟不拉屎野兽横行的大山里面。
如今穿越醒来已经快半个月了,他竟然连这个小小的白云乡都没出去过。
不是不想出去,是出不去。
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往前往后都是挂在悬崖峭壁上的栈道,许多地方年久失修都已经腐朽垮塌,通行极其困难。
另外最重要的是没钱。
任何时代,没钱啥也干不了。
师兄弟二人跟着年轻人一路匆匆下山,很快就看到一群人正围在一座茅草屋附近。
“让开让开,两位师兄来了!”
在青年的嚷嚷下,三人挤开人群进去,看到地上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衣服挂的稀烂,身上到处都是伤痕,特别是腹部几道爪痕异常醒目,几乎将肚皮都撕烂了。
男子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不醒,脸上几乎看不到半丝血色。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正趴在男子身上哭的呼天抢地,还有一个小妇人抱着一个婴儿牵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儿跪在旁边也是哭的令人肝肠寸断。
“嘶~”
看见此情形,不光少年吸了一口凉气,黑脸汉子也是脸皮情不自禁的抽抽几下,变得更黑了。
“求二位赶紧救救奴家丈夫!”抱着婴儿的年轻妇人泪水涟涟跪在地上磕头。
少年转头看看黑脸师兄。
黑脸师兄满脸无奈的摇头。
“唉~”
围观的乡民不约而同的叹一口气,其中还有年纪大的上前安慰哭嚎的中年夫妇,另有妇女去搀扶小妇人。
“奴求求二位师兄,一定要救活我丈夫啊,他没了,我们一家都活不下去了,只能跟着一起去死……”
小妇人丢下婴儿伏地恸哭,声音凄切,只惹得围观者个个眼圈发红,跟着唏嘘流泪。
身在这个时代,死亡太过常见。
不说战火无情刀兵无眼,上战场十有八九回不来,就算是平日有个头痛脑热被虫蛇叮咬一下,说不定挨不过几天也会死掉,更别说被猛兽攻击,基本上是十伤九死。
没有良医良药,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或者就算是救治及时因为医疗卫生条件简陋,加上各种类似于江湖土医生的野蛮治疗方法,伤口感染、用药错误,有时候一点儿小病也能治成绝症。
中医中药虽然领先西方几千年就开始发挥热量,但这个还很蛮荒的时代,中医中药并未形成体系和传承,基本上还处在摸索和成型阶段。
巫师、医师、神婆、端公都属于能治病的高人,但要想真正治好,运气占大多数。
而更令人棘手的是中医中药对于外科手术并不擅长,或者说因为时代局限性,对于手术后的炎症和败血症束手无策。
截肢没问题,但死的几率是九成以上,剩下一成,全靠老天爷开眼。
冬天还有可能扛过去,夏天完全没有任何可能。
而眼下,五月天气,正值盛夏。
看着趴在地上哭的快要背过气去的小妇人,少年眉头皱得拧在一起,然后蹲下来在男子的口鼻间试了一下,尚有气息。
“师弟,别看了,让他们早些准备后事吧!”黑脸师兄抓住少年的胳膊低声说。
“师兄,大石哥尚有气息,我有一法,但不敢保证能够救活,只能试一试,你要帮我。”少年抬头。
围观的乡民全都一愣,小妇人一把就抓住少年的手,浑身颤抖着呜咽点头:“小师兄若能救奴丈夫,奴家愿意给您当牛做马!”
“那你莫哭了,赶紧去找一根细针,还有干净水、细盐和干净的布,诸位帮我把他抬进房间去,师兄一会儿帮我……”
少年站起来吩咐几句,围观者中立刻就走出来几个男子,七手八脚将昏迷的男子抬进房间去放到一张草席上,少年动手将破烂的衣服用刀割掉,等小妇人颤巍巍端来一盆干净的泉水,先用麻布蘸水将伤口微微清洗一下。
伤口已经皮肉翻卷,还有血水在不断渗出,看的令人心惊胆战。
少年也是强忍着心头的不适,将胸腹间伤的最重的地方清洗干净之后,又用淡盐水冲洗了两遍,再用干净的软布吸干水分,也顾不上还在往外冒的血水,接过小妇人递过来的一根足有牙签大小的铜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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